恶意打压房价是调控无能的表现
作者:碎玉 日期:2007-7-23 02:23:25
专项整治主要针对房地产市场六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商品房预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或以认购等形式收取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按规定时间开始预售,擅自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等行为;恶意炒作行为,重点查处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以及纵容工作人员或雇用他人炒作房价等行为;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有关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信息内容虚假等行为;销售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销售商利用自制的格式合同免除自己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或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利用合同欺诈、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行为;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等费用,在经纪活动中赚取差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违规收费,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
此外,各市还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其中房屋拆迁环节重点查处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不按规定标准补偿安置、不依法落实公示和听证等制度以及在拆迁活动中采取停水、停电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业管理重点查处,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开展经营活动,以及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段时间过去了回头来看,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底有多少(具体的原因不再详述,以前文章有详细介绍),以及囤积土地、炒楼花、炒楼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到底有哪些,恐怕稽查部门也掌握不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如果利用这种简单的打压手段去控制房地产的价格,我看有点鲁莽了些,是一种老粗的做法。所以,如果是恶意打压房价我认为是调控无能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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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出悲剧正上演
作者:碎玉 日期:2007-7-16 01:50:39
深圳2006年的职工平均年收入是32476元人民币,香港平均收入是25430美元,约合203440元人民币,香港的收入是深圳的6倍左右。香港的房价之高是世界公认的,以香港的高收入,普通人都很难承受香港的高房价,就更不用说以深圳的收水平,来承担高过香港的房价了。然而深圳房价的疯狂却一点不减,前海一个楼盘开盘,售价16000元/平方,推出单位当天销售过半,负责销售的人员受到公司的严厉批评,原因是销售如此良好的情况下没有适时涨价。据了解,该项目的均价已经达到20000元/平方。业内消息称,后海填海区年底一个新开盘的价格已经初步定在4万一平方米的水平。
房价到了这个水平就很有点意思了。
从2004年开始调控以来,深圳房价就一路上涨,今年更是出现加速上升的现象,以前房价上涨还找一点理由,比如:关内没有地,大运会将开,深港大桥通车之类的。现在干脆省了找概念的麻烦,只要有房推出,就会有人来抢购,根本不管房子的价格,见房就抢,搞得发展商要半夜开盘,以避免没抢到房的人闹事!抢不到房还要闹事,贯穿中国经济生活长达四年之久的买房故事演绎到今天开始变得荒诞了。
不要责怪政府,从国七条、国八条,新八条加上形形色色的地方行政手段,5次加息,开征二手交易税、土地增值税,政府已经尽力了。房价不降反升,不是政府无能,是敌人太狡猾。
不要怪罪发展商,他们只是商人,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来确定产品的价格,何罪之有?更何况他们还将赚到的40%利润,以各种形式回馈给了政府有关部门,所以,政府宠着他们,银行喜欢他们,连是怨气最大的消费者也不争气地追捧着他们。他们不是时代的宠儿,那么谁是?其实他们也是很谦虚的,自称只是丫环。
现在再讨论房价是否健康,房价水平是否合理好像意义不大。你管他合不合理,他就是这么贵!
房价到了这个水平,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
日本房价过高、货币升值导致经济衰退的余波尚未平息,我们的专家就出来说中国情况与日本不同,在专家眼里东南亚经济危机的教训对我们同样不适用。似乎“所有的经济规律到了中国就不适用了”(郎咸平语)。好像我们特别受到上帝的眷顾,我们的经济只会一直持续高速发展,我们的“房价会一直坚挺,连续上涨十年”(任志强语)。
然而事实告诉我们,对违反规律的事应该保持一分警惕。
地产和专家一直企图让人们相信,如果房价大幅下跌将是一场悲剧。他们是对的,特别是以高价买了房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房价一路上涨,持续涨十年,对于一个地市和他的居民来说难道不也是一场悲剧吗?
看到身边已经有人在出售获利数倍的房产后离开深圳,还有更多的人打算去别的城市发展,就知道,房价疯涨到今天的地步,今后无论是涨跌对于深圳来说都是两难的选择:跌,则有人跳楼;涨,则连中高收入者均无立锥之地。
这样的城市,前途在哪里?
不由想起一个笑话。一个小伙子骑着单车飞快地往前赶,突然听到路边有人对他大喊:Goal Goal Goal! 小伙子不服,心想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唱,于是就回敬了一句:Ale, ale, ale……话音未落,连人带车就翻到沟里去了!冲他喊话的人说:都告诉你前面是“沟、沟、沟”怎么还住前冲啊?
这个笑话告诉我们,即使是危险就在眼前,当事人对旁人的善意提醒往往充耳不闻。其实,类似的提醒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上学的时候提醒我们要好好学习,我们却把校园里的时间花在了谈恋爱上;工作的时候提醒我们要用心工作,不断充实和提升自己,我们却在工作的时间上网聊天,整天忙于聚会,虚度光阴;炒股的时候一再提醒股市有风险,我们同样也置若罔闻,直到深度套牢、损失惨重,才悔之晚矣。
在这场追逐暴利的游戏中,人人都是赢家:政府、银行、发展商、投资客、业主,包括房奴——“在做房奴的同时也在享受着房产的增值”(任志强语)。但是别忘了,这只是在上坡阶段。上坡后就是下坡等着大家,或许还有很多沟和坎。当然,经验告诉我们,善意的提醒从来是没有人听得进去的,特别是对于善于健忘的国人。
一出悲剧正上演,只是高潮时间没有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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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购房者的一些忠告
作者:碎玉 日期:2007-6-29 03:27:09
由于是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关系,很多朋友在买房时都会问一下我的意见,有的甚至把我的意见作为他们购房的依据之一,这让我感到诚惶诚恐。对于他们的一些建议,个人常说三句话:
1、想买房,趁早买;
2、尽量购买存量房;
3、向抗跌性强的区域购买;
想买房,趁早买。房地产写字楼由于供应泛滥导致价格只能随着住宅价格的上涨被动上涨,而且还面临有价无市的局面,甚至出现价格倒挂,依然销售不畅;商业的价格跟地段、区位和商业成熟度差距甚大,今天可能一文不值的商业,明天可能成为旺铺,而如今看起来十分旺的地段,到了明天也许就无人问津。不过无论如何,写字楼和商业都是有钱人玩的游戏,对于大众百姓而言,一套基本的住宅才是最重要的。今年以来的房价上涨已经成为定局,笔者前面有文章分析过,价格的上涨趋势要看二手房,正是二手房,今年以来局部地区中小面积的住宅价格上涨已经接近20%了,从供应和需求角度来看,小面积住宅的价格上涨还有动力和潜力。大面积住宅的价格上涨相对缓慢一些,但随着小面积住宅的价格上涨,地级级差的上升,大面积住宅也将被动上涨。价格的快速上涨将形成“焦点市场”效应,从而导致更多投资性需求,需求弹性变大,而供应在一定时间内由于土地供应的有限,保持稳定,于是,价格可能进一步走高,这个在一手房时常已经被证明了,而且从前几年的土地供应角度来看,这种趋势到明年年底可能无法逆转,于是我基本建议:想买房,趁早买。
尽量购买存量房。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加上房地产行业本就是一个高负债率的行业,一旦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就随时面临被清算的风险,因此尽管整个行业指标,从短期来看还将走高,但具体到某一企业,可能由于企业行为人的缘由,导致企业下属项目的风险比较大。一般而言住宅出现烂尾楼的情况较少,相对写字楼这方面的案例比较多,这方面宁波也曾受过很多教训。但作为普通住宅购房者而言,倒不用怕工程烂尾,而要担心由于企业资金周转不灵而导致的工程质量下降或不能满足宣传预期,对于这方面,购房者不得不留意一手,毕竟有的花一辈子积蓄买的房子不能买个有工程质量的房子。第二是快乐购房的问题。一般期房由于宣传的问题,往往在某些方面会有所夸张和拔高,而且策划人员也常用一些不着边际的词汇来形容项目的实质,往往导致购房者对项目存在较高的预期,而这种预期往往是一种不切实际的预期,一旦房子交付,就可能面临众多纠纷,导致心情不愉快。买存量房的时候往往是看的见的房子,无论这房子是否漏水还是物业管理水平如何,或者是居住者氛围好坏等等,都是购房者可以自身体验和实际考察的,这个时候对于房子的预期相对较少,而且出让者也往往抱着“我这房子就这样,这个价格你能不能接受,不能就去找别人,能就成交”。于是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购房者对于有的存量房即使存在一些较大的瑕疵,比如物业管理问题,比如绿化问题,比如外立面难看问题等等都视而不见,而购买期房,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出现矛盾扩大化倾向,这个目前已经有很多例子,最近刚闹过业主纠纷的某地产集团就面临这些困境。综上两方面的角度考虑,尽可能买存量房。当然对于投资性客户而言,这点就显得荒谬了。
向抗跌性强的区域购买。什么是抗跌性强的区域?关于这个命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认为要地段好,有认为要景观好,还有人认为要物业好,或者房子质量好等等,事实上在目前中国的房子而言,无论是景观,物业还是房子质量等等都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就是你今天的这些元素再好,明天就马上会有人超越。这是其区别于成熟阶段最大区别,也正是这个元素,使得这些所谓的景观、物业还是质量等问题显得重要又不重要。所谓重要就是坚持一个底线,比如满足一些基本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基本简单的绿化种植要广,维护及时(注意:景观方面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初次种植都远远没有维护重要。),基本工程质量不出问题等等就可以了。所谓的不重要就是对于这些元素大可不必过于苛求,当你住进去以后你就会发现,开发商所谓的这些优秀元素都会在房价中体现,而且在交付时不一定能够实现的东西。
至于我认为什么是抗跌性强的区域,个人的观点是配套。看一个区域抗跌性是不是够强,个人坚持认为是配套问题。俗话说开门七件事,当一个区域各种配套都十分完善时,从经验上看,那么这个区域的居住氛围和居住密度是比较好的,也许该区域居住混杂(对于小面积住宅,目前不是非常偏远地区那就是城乡结合部),但正因为其居住混杂导致其未来的出租性好,从而决定抗跌性强,相反在某个区域大开发,各种新项目争相上马,这个时候配套不全,房价上涨速度快,也决定该区域的房价虚高程度严重,在经济危机到来时,房价开始下跌的也必然是该区域。当然经济危机不一定到来,房价短期内也难看到下降的迹象,但作为买房子,普通老百姓一辈子的一件大事,不能不防,毕竟在经济规律面前人类显得十分渺小。
以上是个人对于要买房子一些朋友的建议和忠告,对于刚毕业或结婚,进入这个城市,打算购置低总价小面积住宅的朋友可能有一点效用,对于那些地产骇客,投资者,当然也不需要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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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业的三大转型方向
作者:碎玉 日期:2007-6-29 03:25:38
进入2007年,房地产界依然热闹非凡,清算土地增值税、“两会”热议房价、《物权法》通过、北京上马“两个一千万工程“、广州单位自建房回潮。其实,2006年房地产界就已发生了一些惹人关注的事件,预示着中国楼市的转舵。其一、前几年一直高速扩张、被誉为业内“黑马”的顺驰终于体力不支,以12亿多贱卖55%的公司股份,孙宏彬无奈将控制权让给一家香港企业。其二、上海社保基金案东窗事发,牵涉许多官员和地产企业,此事既反映了中央的反腐决心,也意味着上海终于为过去几年的楼市大跃进付出了代价。其三、北京经济房回购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结果最终政府还是明确今后经济适用房实行内部封闭运行,从而斩断了富人抢食、转售谋利的利益链条。其四、各地越来越多地出现土地和项目转让、拍卖的现象。
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无不昭示着:高速运转的楼市正在进行软着陆。造成这一结果的宏观原因有两个:主要因素是宏观调控,次要因素是产业的周期性调整。自1998年住房体制改革以来,民众购房需求状如开闸之水,房地产业以年平均近20%的高增速,成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2003年房地产被列为支柱产业,政府、企业、个人分享了房地产行业繁荣带来的红利。但过热的行业发展不仅造成固定投资规模过大,土地资源消耗严重,而且导致房价过高,普通百姓买房难,“房奴”和“不买房行动”成为独特社会现象,行业暴利现象突出,官商勾结混响出不和谐音符。
正由于此,自2003年下半年开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但收效甚微,地产商任志强甚至能够以万言书改变政策的走向。2004年中央进一步紧缩“地根”和“银根”,尤其是实行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很大程度地规范了土地出让环节的权力寻租和暴利现象,但短暂观望之后,房价却出现了报复性的反弹。2005年,以“新旧国八条”为代表的地产新政更全面、更严厉,而且开始上升到政治层面,但除了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楼市走弱之外,北京、深圳、广州、大连等地的投资热情竟然丝毫未减,房价飙升速度进一步加快。不可避免,去年五月份以来,以“国六条”为开端,新一轮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与前两年不同的是,此次中央祭出反腐狠招,一批涉及地产腐败的地方大员纷纷落马,震慑作用明显。全国楼市开始步入降温通道。
此轮调控之后,中国房地产业的转型已呈必然之势。从宏观层面分析,亦有其必要性。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里,中国GDP年均增长率高于9%,是迄今为止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的最大奇迹,即使当年亚洲四小龙和日本的崛起速度与之相比也逊色许多。但是,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是以牺牲社会均衡发展为代价的,东西部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拉大,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公平失允、福利倒退、国资流失、拜金主义等现象发人深省。现阶段社会发展模式由重经济增长向重社会和谐发展转变。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九大目标和六大原则。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必然要同步进行转型,住宅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将成为这一转型中的重中之重。
勿庸质疑的是,政府将以计划机制主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带有住房保障色彩的住宅产品。但政府也绝对不会自此停止发展住宅产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既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促进作用明显,又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大有裨益,因此政府必须确保房地产行业在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联合作用下稳定健康的发展。房地产业的转型和提升将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产业发展模式由资源消耗型,向节能省地环保转变。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五年降耗20%已写入“十一五规划”,而房地产业是粗放型发展的典范,不仅占有大量稀缺性的土地资源,而且还是耗能大户。统计数据表明,建筑的全过程耗用整个资源中50%的能源、42%的水资源和50%的原材料。由于我国房地产业尚处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更多是以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进行房地产的开发,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加快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显得尤为迫切。
房地产业向集约型转变是必由之路。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控制土地开发。正如温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所言:“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具体又可分为五个方面:一要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决控制建设占地规模,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二要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三要切实控制工业用地,坚决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四要落实建设用地税费政策,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切实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的规定;五要严格土地管理责任制,落实土地督察制度。
其次,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上世纪70年代世界上爆发了两次石油危机,逼迫西方国家开始重视节能降耗的问题。比如,单就保温而言,70年代,外墙、门窗保温隔热和密封技术得到推广;80年代初,“智能性房屋呼吸系统”开始进入家庭,空气质量得到优化,住宅能耗进一步降低,目前,“房屋呼吸系统”已席卷欧洲。在英国,1976年政府就制定了强制性的建筑节能标准,并且每隔四五年修订一次,标准一次比一次高。在德国,新建筑只有满足节能标准才能上马,消费者在购买住宅时,建筑开发商必须出具一份“能源消耗证明”。
而我国在建筑节能环保方面还相当落后,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既与前几年房地产市场过于火爆有关——“萝卜快了不洗泥”,也与国家的相关立法比较滞后、政策引导不力有关。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已开始重视起来。我国第一部建筑节能方面的专门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已于2006年7月正式通过,国家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也将于今年正式出台。但除了运用立法手段强制性推进建筑节能之外,还需对节能、环保建筑在税收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另外,国家应尽快建立“绿色GDP”统计体系,将把能耗指标列为考核地方官员的重要指标。
第二、由片面追求住宅商品化、市场化,转而侧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体需求。近几年来,住宅产业市场化与住房保障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一方面实现住宅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是我国乃至世界房地产业的大势所趋。另一方面,短时期内快速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高房价问题,大部分的普通民众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房价的涨速。无疑,我国原本就已滞后的住房保障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住宅产业的特殊性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初级性,共同导致了市场化与住房保障之间日益突显的矛盾。从产品属性上分析,这一矛盾产生的基础是住宅商品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天然差别;从制度演变的角度考量,这一矛盾产生的根源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失误。
福利分房时代,在满足了住宅社会属性的同时,却极端的忽略了其商品属性。1998年后实行货币化分房之后,制度演化从福利分房的极端走向了市场买房的另一个极端。住宅产业市场化的速度远远超出了政策设计者们的预料,商品住宅成为市场供应的绝对主流,而且大户型、高档住宅成为市场热点。与此同时,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严重滞后。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背景下,近两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点正在发生变化,新出台的诸多政策多向中低收入阶层倾斜,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建设正成我国住宅产业发展的主旋律。纠正市场化之滥需要狠抓两方面的工作。首先,坚定不移地把住房保障工作迅速推进下去,其核心是扩大廉租房受益面,重心是改良经济适用房、扩大供应规模,并加快推动限价房的试验及铺开,难点在于建立一套包括公房和非公房在内的住房租赁体系,其它辅助措施还包括增加或完善公积金、购房贴息、购房减税等等。其次,要有条不紊地调整住宅供应结构,“70/90”是优化供应结构的硬指标,同时也是迫不得已的计划经济机制,各地既要严格落实,又要结合地方具体情况,不要盲目追求比之更高的中小户型比例,以避免几年之后出现供应过剩的隐患。
第三、纠正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业的不正确态度,由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向全面均衡方向转变。我国房地产业的过快发展以及宏观调控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过于依赖房地产业所带来的诸多利益,如GDP增长、城市建设、财政收入等。房地产业生产经营的对象是不动产,这就决定了房地产业的操控大权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国家从经济的全局考虑,把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进行定位,是希望通过房地产业拉动内需和经济增长。但地方政府没有考虑各自区域发展的可行性和特殊性,有条件的上,没条件的也跟着上,纷纷把房地产业作为“财神爷”。
近两年中央针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对地方政府的调控。在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各种不良现象和危险信号已频频露相,但地方政府是追逐利益的局中人,不会也不可能积极主动地“踩刹车”,而中央必须考虑整个产业的健康与否。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切实负起责任。”
如何有效瓦解地方政府的“恋房情结”,如何使房地产业按自身规律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从下以三个方面进行考量。其一、关于土地出让金问题。土地出让金早已成为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主体,许多地方占比高达60%以上,形成所谓的“第二财政”。针对这一问题,应尽快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且地方须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对征地拆迁补偿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以及支持廉租房建设等。
其二、关于政绩问题。近几年房地产业已成为拉动地方GDP增长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走向萎缩是绝大部分地方官员所不愿意看到的。另外,不考虑城市定位和财力情况,大建城市形象工程,也是导致房地产高烧不退的一个原因。所以,要把土地管理情况、房价增长速度、商品房空置率、住房保障进度等跟地方首长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政绩直接挂钩,在地方官员心中树立起跟以前完全相反的“房地产政绩观”。
其三、关于法制问题。加快推进房地产法制建设,是解决地方政府扭曲房地产业的根本路径。国外发达国家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一般都有几十部相关法律出台,而我国即使有,也多是所谓的“规定、条例、通知”等低层次的法规,而非大法。仅靠上下级的行政问责,对地方官员的约束力不强,这属于人治,往往会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如果有健全的法制,则对地方官员的威慑力就会大大加强。因此,加强房地产业的法制化建设,是提升产业素质的根本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光靠中央宏观政策的感召还是远远不够的,处于利益链条中心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绝不会自觉放弃既定谋利模式。因此,如何推动、督促、维护各项政策的落到实处,才是中国房地产业转型的必由之路。也正基于此,继去年7月三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通知》后,今年四月下旬开始,八部委联袂推出《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为期一年的新一轮地产业整治风暴再起,其重点转向了查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而且真刀真枪地以项目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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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特别国债或多次发行
作者:碎玉 日期:2007-6-29 03:24:41
用1.55万亿元人民币特别国债兑换2000亿美元,在成就一家国家级投资公司的同时,也考验着市场各方的承接力。
对于特别国债是对央行发行还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问题,有关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更可能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目前不确定的是具体发行时间及发行节奏。
至于是一次发行还是分次发行,上述人士称,考虑市场的承接能力,分次发行较好,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在于又提供了一个调控工具,有利于维护当前金融市场的稳定。
对于1.55万亿元特别国债是否在年内发完,上述人士表示,虽然特别国债纳入当年国债余额管理,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在年内发行完毕。
不过,考虑到成立后的中投公司同样面临经营方面的考核和压力,他个人认为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发行完毕是比较可行的。
此前的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
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议案。财政部拟发行1.55万亿元人民币特别国债,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用作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发行的特别国债为10年期以上可流通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决定,但他并未透露发债对象及节奏。
据悉,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将命名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中投公司直接向国务院汇报工作,董事会主要成员将由央行、发改委、财政部、
商务部等派出。根据筹建进度安排,该公司将于8月完成工商注册,9月正式运营。由此,有推测称,特别国债的发行很可能将于7月启动。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称,目前外币流动性过剩依旧,但人民币流动性未必乐观。他估计,目前银行体系的超额准备金率仅在1个百分点左右。在这样的时机下推出特别国债,不带来金融市场的波动几乎不可能。
昨日,沪深股市一路走低,收盘时上证综指下挫4.03%,两市共300余只个股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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