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看上去很美(转)

7.19日北京青年报道:从07年5.1日开始,位于三环路以外且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尚未取得规划意见书和仅取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规划意见书时,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保障行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配建比例为15%。如果按照政府规划的2010年前北京市土地供应为90平方公里,可建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面积可达1200万平米。

近两年来,北京房价快速上涨令人瞠目结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供应结构出现严重失衡。中低价位房严重短缺,相反高价房却存量颇丰,根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显示的数据,到目前为止,北京还有7.3万套期房、2万套现房尚未出售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商品房配建保障房 ,这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当前房地产市场供应的失衡问题,开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解决房价过高、普通百姓买不起房的问题了。按照规划,至2010年,三年内不算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仅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面积就达1200万平米,如果按照套均面积65平米计算,可提供18.5万套住房。这对于中低收入阶层来确实是一个“春夜喜雨”,给那些盼望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人来,无疑吃了一颗“定心丸”。

想当初,政府出台调控政策时,老百姓大多数是相信调控能够稳定房价甚至降低房价,因此选择持币待购,或购买保障住房,但结果却是只见房价越调越高,经济适用房只见盖的、不见售,手中握有的钱在高房价面前越缩越少的现实。因此造成今天购买性恐慌,出现“象买大白菜似的抢购房子”的无奈局面。

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利民政策虽好,但是我们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执行或实施利民政策时,应该注重政策的“实效性”,避免“雷声大、雨点小”别仅仅只是看上去很“美”,让中低收入阶层再次空欢喜一场。

首先,要保证建设和供应的“时效”性。

我们都知道,开发商是个经济动物,按照他们的惯例,不挣钱的东西他们是绝对不会提前建设开发的。比如以前的配套,或小区的园林绿化等。现在让他们按照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从心理上讲,他们肯定是一万个不愿意的。因此政府不惜要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建设时间,完工时间和能够实际使用时间。

其次,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比例应该向保障性住房倾斜。

配建面积达1200万平米确实不是一个小数字,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明确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比例。北京目前“两限”房的价格均在6000到7000元/平米之间,这样的价格水平和总价还是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难以接受的。因此,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具体比例设定,政府应明确比例,而且必须向保障性住房倾斜,甚至取消“两限”房都丝毫不过分。在日前北京市规委公示了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2010)。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本市规划新建住房面积1.23亿平米,其中,经济适用房1500万平米(含廉租房150万平米),“两限”房1500万平米,共计3000万平米,占住房总量的24.4%。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政府是明显倾向“两限”房的,其实这样非常不合理。

最后,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必须供应给真正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人。

经济适用房楼下开奔驰、宝马的现象屡见不鲜,充分说明以前的保障性住房并没有卖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相反却给那些少数拥有权势的人钻了空子,占了大便宜。希望这样的现象不要在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中出现。因此如何建立合理的资格审查机制以及销售机制非常关键,资格审查必须严明,销售制度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全民和全社会监督。

只有做到以上三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才能真正授惠与民,才不会出现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是苦水一杯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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