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陈良宇的权色交易没被起诉

    25日和26日,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见昨日《春城晚报》)。而去年7月中纪委《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中提到的“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没有被列入起诉范围。

    其实,权色交易没有入罪,陈良宇并非个例。几乎所有落马贪官的违纪问题里都有“道德败坏,权色交易”这样的字眼,但是因此遭到起诉的很少或者几乎没有。如此情形之下,包养情妇、权色交易最多说明贪官的生活作风有问题,所以不少官员都在嚷嚷“作风问题不是问题,经济问题才是问题”,于是从胡长清、成克杰、张二江,一个个好色贪官不胜枚举。《人民论坛》杂志公布的一份“党政领导干部应谨防哪些诱惑”的调查报告显示,“美色诱惑和性贿赂”列“党政领导干部应谨防哪些诱惑”之首。在疯狂欲望面前,道德的约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在权色交易面前,我们的法律束手无策。而这种束手无策的直接后果造成了众多贪官的肆无忌惮。陈良宇依然不能因权色交易获罪,因为我们目前缺乏法理依据。很显然,与道德相比,法律对贪官更有震慑力,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商业贿赂案件,这是新一届政府首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的任务。可如何严查权色交易,严肃党纪,加强监督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目前来看,权色交易的处理就是法律的一个盲区,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权色交易难定罪,但是不等于不能定罪。对于反腐败过程中出现的这种普遍现象,法律不能不及时跟进,“权色交易罪”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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