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重拳,何以降魔(论新一轮的调控政策)
作者:亮仔 日期:2007-7-23 10:07:45
自从房价2003-2005年的疯狂上涨开始,国家从国六条到交易税上调都给出了几次调控措施,但是收到的效果却是小之又小,直至今年07年6月,在次开始了全国性的房价上涨,其中北京,深圳为明涨,上海为暗涨,然三地涨势之狂,其实是相同的。唯一不同的是,上海早在调控之前都已经狂涨很多,所以此次上涨空间十分有限,但尽管如此据不完全统计,本次上海实际房价平均上涨率,也已经远远超过14%,有的甚至更高,开发商恶意捂盘的行为,更是明目张胆的,肆意妄为,完全到了无政府状态的地步。不由得让人开始怀疑地方政府的立场与态度及打压房价的决心。
其实就好比一个公司,地方政府作为一个优秀的销售员,他一面要承担中央的经济发展指标,同时也要承担着广大老百姓对房价虚高的投诉,广大群众扮演着一个客户的角色。但对于一个公司的决策者来说,应该很好的把握这些矛盾的关系,急功近利,片面的去追求过高的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的稳定和良性的经济发展是很不理智的举动。
当今的房价,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
国家在今天又颁布了利息上调0。27%,利息税下调到5%的举措,虽然国家提前了这项调控手段的具体落实时间,但是就目前这个过热的被一些黑恶开发商所控制的远离经济市场调控,背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恶性房产市场的前提下,这些调控就好比棉花拳头去打老虎,最后还是迎来一轮又一轮的房产商恶意单方面的虚假上涨,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性,推向极致。
所以我个人感觉,政策要出,但更要有严密的把关,让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不让各个层面有空子可钻。比如5。5%的5年交易税,应该明确限定由卖家支付,并且设立相关的监督部门,对于转嫁到买家的卖方和中介,将实行高额的罚款处理,严肃杜绝违反政策的现象的存在,让重拳不会在落实的过程中变成棉花拳。
至于一些所谓的行规什么的,在国家的政策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国家大法才是参照的依据和根本。
所以在这房价高至所有老百姓极限的这些日子里,国家如果再不出以重拳,那么相信国家的公信力会得到完全的丧失,国家的经济将好比无轨电车,老百姓的买房民生问题将是最大的一颗定时炸弹,影响着中国近百年的社会安定与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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