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个土地日:土地祭日还是光复日!
作者:moon小猪 日期:2007-6-27 18:19:24
21年前的1986年6月25日,六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1年国务院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
为全面查清全国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为土地的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
另有消息:十八亿是我国的耕地红线,今年的主题也与此一致。
设立土地日,如同国庆,表示一个国家对臣民的长远保护。国庆是以国家政权存在为前提的,国之不存,庆之无用;仿之,土地日是以土地得到合理利用与保护为前提的,地与房,谓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殊为妥当。
祭有两种理解,逝去;逝去的纪念。前者如祭日,后者如甲申三百年祭。
二十年前中国始有房地产开发;
十二年前中国始知房地产热的厉害;
九年前中国告别居住福利时代;
五年前中国始称“房地产支柱产业”;
正始于零三年的住房调控,对土地的关注渐行渐近;
终于迎来第二个土地普查。
既往的二十余年,有些人告别了乡村来到了城市;有些人发明了以房养房的投资增长点;有些人从土地交易中获得了不当得利;有些人从项目开发中猎取了暴利;有些人露出了成功之余的微笑;有些人被以奴称而奔波于钱房之间;更多人等向政府投以惊鸿一瞥,期望搭上“有房户”的末班车!
以奴为荣的时代表明了土地贵为财富之母的无奈!
告别了刀耕火种,我们不要忘本,这是祖宗遗训!废井田开阡陌,开疆拓土代表先民对后人的支持与承伏;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记录着土地流失之耻;八九十年代美日货币之战源起于土地资源的稀缺,同样为了征城掠地,近邻的小日本向我们举起了屠刀。记住亦不失为祭。
炸掉海南的许多房子是否该让年轻人再行记忆?
除却海峡对岸,我们收回的不只是复地,还有尊严;告别政治,我们难道不觉得收回的是自己的家当!
百度一下“全国各地烂尾楼”,恰好为本文画龙点睛:
耸立于首都银座的东华,屹立武汉一桥之金石大厦,犹如一把利剑刺向望房兴叹人的心脏!
以楼市热出名的北海开启了烂尾楼的“破冰之旅”!
林阿信成为“烂尾楼大王”!
温商出资七亿收购上海烂尾楼……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留给后代的,但愿是土地光复之日,于他们而言,若干年月,有文以“中华土地日祭”,许多人当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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