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房价决不能只是宏观调控

新华网报道,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这一措施出台一个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 

本来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当看到居然引发这么激烈的各界争论,我个人觉得这是非常幼稚可笑的。 

大势驱使政府必须行政干预 

房价过高绝不仅仅是南京,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偏高这是有目共睹的,之所以南京敢于在铁板一块的房价问题上撬开一道裂缝,在全国人民面前首吃螃蟹,是因为他们是明智的,至少是勇敢的,他们敢于突破房地产圈内的“潜规则”,敢于跟某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狼狈为奸的行为叫板。 

至少他们为稳定房价甚至解决民生问题迈出了第一步。 

央行数次加息、各部委颁发国八条、国六条等,这种种措施似乎对顽固的房价起不到半点作用,说一点作用也没有有点言过其实,毕竟到现在百姓看到的调控后的房价效果并不明显,至少现在还没有能够稳定住房价的迹象,连开发商领军人物王石都说如今的房价泡沫严重,即将面临破灭的危险。 

可见,如今的房价问题绝不是简单的市场行为所能解决得了的,更不像某些开发商所说市场就要由市场解决,我早就说过,各种经济手段如果无效,就眯姓稍ぁ?/SPAN> 

再看看现在的百姓是怎么过的?房奴生活自不必多提,人们好不容易改变传统观念要租房可哪里有他们能够承受得了的廉价房,这也不用多说,就连生活在最底层的租地下室一族也要被赶出,因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地下车库权益。甚至日前最火热的数以万计的居民冒着风险抢购小产权房的场面,还不能体现出房价已经把市民们逼到什么程度了吗? 

房子是属于市场的,但同时它又是属于老百姓的,老百姓的生活是要靠政府来保障的,老百姓绝不能也沦落到市场上,老百姓买不起房就是民生问题,因此,政府出面绝对是英明的,也是形势所需的。 

说政府管房价是开倒车纯属胡说八道 

南京这3个文件一出,立刻引来对立的两种观点,老百姓拍手称快,开发商却公开叫板。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甚至在其博客上连续撰文“炮轰”南京市物价局,称其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是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 

先不管南京这一惊人之举是不是回到了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也就是说任总说话是不是有道理,单从南京这种敢于突破传统的调控手段,利用政府指导来引导房价走向的创举,可以说为解决房价问题另辟蹊径做出了重大贡献,至少它为中央政府解决房价问题开拓了新思路,灵活了头脑,而不是一味的在原来的宏观调控手段上徘徊不前。

退一万步讲,即使违背了市场规律,如果能解决老百姓的问题,那又何尝不可呢?要市场干什么,市场也是为百姓服务的,允许少数人先富绝不是让几个少数人一夜暴富或为所欲为、唯我独尊,更不是总是拿市场说事、拿理论说事,维护百姓的利益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况且任大腕骂开历史倒车真的就能站住脚吗?任总在其博客称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是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其实在以前尽管任总说话总是遭到网友们倒戈,但是毕竟他还算得上是说话有理有据,而且还似乎总是能表现得对市场很了解,知识也很丰富。 

可他这次这句话怎么看怎么别扭,甚至是对经济常识的无知。我记得他也经常这样说易宪容。 

我本不喜欢拿理论说事,但是最起码的理论还是要讲的。即使是在很正常的市场秩序下,也是以市场为主、宏观调控为辅的,况且目前整个楼市几乎处于疯狂状态,政府动用行政手段加强价格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缺陷,有利于促使价格回归到正常的市场价格上来。不要某些开发商为所欲为惯了,现在有人站出来心里就不好受了。政府永远有责任也有权利和权力站出来,替老百姓清除市场失灵的障碍。 

邓小平不是说市场化了就不需要政府的计划,市场经济也有计划,没有计划,也就没有控股行业,市场经济也不会把市场完全交给开发商任由其胡来。教育收费可以调控,药价可以管理,为什么房价就不可以?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农资、燃油等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就是为了保证广大群众的利益。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绝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 

再说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并非没有先例。 

当经济手段的调节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是目前房价已经严重偏离市场规律,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所以不管南京行为能否成功,至少他们的路没有走错,遭到某些开发商的嘲笑更是可笑的,不知任总是真不懂什么市场经济还是担心自己说了算的大哥地位被动摇而吓糊涂了,说出这种只是因为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对楼市进行宏观调控就扬言说开历史倒车简直是说醉话。 

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 

我不敢说南京这一措施就一定能稳定住房价,但我敢说政府开始意识到如何拿自己的权力来为百姓做事是对的,是理智的。即使南京解决不好,那也只能是在执行环节上出了问题。 

政府对房价决不能只是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是对的,“市场失灵”需要行政手段也是没错的。我个人认为,如果政府宏观调控行政手段还是对房价无用的话,采取某些极端的强制措施我想也不是不可以的。因为“调控”这个词对目前的楼市来说、对一些肆无忌惮的开发商来说简直太轻了,太没有分量了,因为善良的政府有时候容易被他们利用,所以采取必要的手段是应该的。 

“行政调控不符合市场规律,注定会成为‘空调’”,这是一些开发商在和政府主管部门叫板,他们甚至以不报价、不卖房来软抗,我觉得太好笑了,难道民生问题、百姓的住房问题都统统要唯开发商的市场规律马首是瞻?住房仅仅是市场问题吗?况且这些开发商还跟政府耍小孩子脾气,拿不卖房吓唬人,我看是政府把他们宠坏了,否则他们绝对不敢这么嚣张,他们这是拿开发商的善良作赌注,其实也是暴露他们内心恐惧的心态,因为他们一直在想,反正政府也不敢拿我怎么样,但同时又怕政府毫不留情,所以政府也该狠下心来,冷落冷落这些宠坏了的开发商们。姑且就顺从他们的意思,看看几个月不卖房谁受不了? 

猪肉涨了温总理还要关心一下,难道猪肉还比不了房子?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但是猪肉涨了我可以不吃猪肉,我吃别的照样饿不死,但是住不起房就有可能会冻死、流浪死。所以虽然房地产虽然属于市场行列,但是拥有住房主人的居民却不完全归结于市场。 

因此,光讲市场规律,为什么就不说社会规律呢?难道社会发展到今天,就是让普天下老百姓住不起房吗?难道房价越高,百姓越买不起房就越符合规律?不管是何种经济社会,符合百姓利益才始终是一切规律的根本规律。 

政府不是围绕开发商的利益在转,而是始终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时代,百姓住不起房,政府就可以宏观调控,经济手段不行就采取行政手段,宏观调控不行就想其他办法,大不了就使用极端的手段。 

政府面对如此猖狂的开发商和百姓谈房色变的局面,对房价决不能只是停留在宏观调控上。调控不是目的,它只是为了维持市场秩序,维护老百姓根本利益,所以当宏观调控仍不能满足百姓利益时,就要用新的手段。开发商不是政府打击的对象,只是政府在维护群众利益的使命里遭遇了严重阻碍社会秩序的一些不良开发商,偏偏让这些开发商赶上了。扫平一切阻碍社会和谐的障碍永远是政府的责任。




[本日志由 于 2007-6-27 15:37:0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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