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套高房价需要调节社会收入差距
作者:陆立波 日期:2007-7-27 11:31:08
房价高,是相对于收入来说的。一个是同一时间点的价格与收入比的水平高,还有一个是房价与收入增长速度比的高,这两高中后一种恐怕更领人感到恐惧,不过从国家统计局刚刚发布的统计数据看,房价上涨7.1%,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为14.2%,收入增长速度高于房价增长速度,这恐怕是房价问题中唯一领人欣慰的亮点,希望这个数据是真的。但是,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广州人民显然比全国人民痛苦,上半年平均楼价7743元/平方米,楼价升幅为25.8%,人均可支配收入11774元,增幅10%左右,也就是说,广州居民承受双高压力,楼价上升幅度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的2.5倍,住房压力极大。
目前房价确实已经大幅超出了居民收入的承受力,我们以购买力相对较强的广州市为例,3口之家住90平方米的房价收入比是14.79,如果按照动态分析房价收入比是按照年增速114%的速度在扩大。从这个最简单的分析看,房价高不可怕,可怕的是房价收入比的扩大趋势,而要抑制房屋价格上升绝对值是很难作到的,这不符合当前宏观经济工作的限制“双高一产”、节能减排和资源价格结构性调整的主流方向,所以,在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目标的前提下,又要抑制房价对民生的压力,只能选择控制楼价上升速度不能高于国民可支配收入上升速度的相对房价抑制政策;第二、还是需要完善公共居住福利保障,为了保证公共福利的公平分配,必须取消经济适用房而代之以廉租房;第三,经济适用房应该以政府补贴房的方式取代,个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限制有人利用政府公共福利谋取房产暴利;第三,政府虽然不能用行政手段直接提高国民的可支配收入,但是,政府可以利用行政和税收手段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这一点对降低楼价和抑制涨幅是有极大利益和作用的。而政府如果有办法直接大幅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则是最直接有效的控制和解决楼价矛盾的方法,这恐怕可能性比较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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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07-7-30 15:33:59
这个收入的差距不是几天或几个月就能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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