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按次算 车主不依堵大门
作者:十天小屋 日期:2008-4-14 14:30:49
用了半年多的停车月票说突然停用了,不买车库的业主须按每小时2元的标准缴纳停车费。昨日,南岸区四公里一小区的通知引来业主不满,几十辆车在小区门口堵了12小时,直到物管方承诺通过业主大会商议决定。
前晚10时许,南岸区四公里溯源阁小区业主夏女士驾车回家时,发现停车月票正好当日过期,于是准备找保安续费,却得到“不再办月票”的答复,并问她“买车位没有?”
夏女士称,9日晚她回家时,看到电梯口张贴有通知,称需要购买车库的业主于本月13日前到物管处登记缴费,每个车库4.3-4.8万元,每月交60元的车库物管费。
夏女士表示不准备买车库,继续办月票。保安告诉她不行,理由是接到上面通知,月票到期一律不再办理,不买车库的业主进小区停车只能按次票缴费——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收20元。
夏女士不肯,要求物管方负责人出面给说法,没能如愿,于是将车停在大门前。此时,陆续有业主开车回家。听说此事后,他们都对夏女士表示支持,“为什么不办月票,这里面还是不是我们的家?”
约1小时过去,小区大门外的车排到了主干道上了。昨天一早,几十辆车堵在大门口,当地交通几近瘫痪。
在这过程中,110民警两次出警。昨上午10时30分,夏女士得到承诺:本月15日前暂时不按次数缴纳停车费,至于收费问题由业主开大会协商。夏女士这才挪开自己的车。
记者来到该小区物管处,看到一张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张贴在墙上,写着“停车收费:购买车位产权的,收取维护等费用;未购买车位产权的,次票按物价收费标准执行,月票由双方协商议定”的字样。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陈艇律师称,业主首先应搞清楚车库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小区,如果是,买卖无可厚非。但该小区的做法违反了公平交易的法则,是违规的——停车收费既可以次租,也可以月租,价格标准由物价部门制定。陈律师表示,业主可向物价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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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08-5-7 23:57:01
TNND,物业公司屁眼好黑哟!钱在老子包包头,有本事来抢!?老子连月租都不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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