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上涨10%消不去高房价压力
作者:同致行研究员 日期:2007-7-25 12:51:25
收入上涨10%消不去高房价压力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07年上半年宏观运行数据,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5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111元,同比增加31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3%。
居民收入超过两位数增长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其实,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长都保持了很高的水平。
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从2002年以来连续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2006年,中国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3439亿元,年均递增13.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001元,年均递增12%。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均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为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最快时期。
通过上述两组数据,可以毫无疑问地得出同样的结论,就是工资收入增幅超过了同期商品房价格的增长速度。似乎预示着,老百姓可以不为房价上涨担忧了。
但是,对于这一结论,似乎有很多人会提出怀疑:居民收入连续4年呈两位数,为何没感觉?而房价统计数据却不到10%?可是,很多人亲眼看到周边的楼价一年涨了50%。对于这样的疑问,并不是简单的心理因素在作怪,而是一些隐藏的信息没有被大家了解。
首先要说的是,工资收入的涨幅并不是全社会的每个人收入都涨10%以上,只是一个平均水平,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特别快,大大高于一般性行业的工资涨幅。这也使得很多居民的收入没有达到平均的水平10%。比如,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待就业人口的众多,很可能面对激烈的竞争,使得这些行业的职工收入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没有跟随经济的增长而增长。
其次,就是房价的涨幅虽然小于居民工资的涨幅,但是,从绝对量上来说,很可能房价每平米的上涨量要大于居民每月收入的增加量。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平均房价都在一万多每平米,即使稍微增加,绝对量就是很多的。而职工的工资每月只有几千元,按照10%的上张速度是很难赶上的。
最后,房价的涨幅数据中存在一些统计错误,很多地方的统计局把商品房价格的统计范围扩大,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也纳入到统计范围,这样做得结果就是很明显地把当地房价拉低。可以说,按照统计局每月的平均房价去到市场上找,很难找到相似价格的住房。
也就是上述三个原因,使得老百姓远远没有感受到收入快速涨幅带来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是不断感到房价快速上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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