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城房产广告涉嫌违规
作者:小寒天 日期:2007-9-7 13:30:35
连日来,本网不断收到网友探询有关紫金城的投资风险,记者为此专程前往南昌市工商局求证。该局的的商标广告处负责人一看紫金城在媒体上发布的房产广告就明确指出:“该广告中有投资回报承诺内容,涉嫌违规,将调查处理”。
紫金城报纸广告
网友吴先生告诉记者,近来紫金城大张旗鼓地反复宣称:紫金城商铺“10年124%的委托经营收益,10年后可以1.5倍回收,并且由江中集团担保”,广告中还毫不掩饰地称这“是紫金城大受投资者追捧的关键”。如此高的投资回报承诺,让吴先生又惊又喜又疑。他说,尽管热血沸腾,但是还是犹豫不决。真的有天上掉馅饼、没有任何风险就能坐享其成的投资项目吗?
广告中最吸引人的内容就是“10年124%的委托经营收益”
对于网友的疑惑,记者不敢妄言,便于9月6日下午专程来到南昌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的负责人一看记者提供的紫金城发布的广告,就明确地告诉记者:“该房产广告涉嫌违规。”接着,该负责人把记者引到一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办公室,从国家工商局颁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管理条例》中找到第16条。该条款称: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工商局法律专业工作人员说:“根据这一条就可以判定紫金城的房产广告违规。”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此,工商部门将展开调查,并依法查处。由此可见,在宣传上,紫金城已经可以肯定是“违规了”,是否违法,我们等待执法部门的处理结果。
如今,紫金城商铺已经热火朝天销到“最后一期典藏小铺”了,最令广大业主忧虑的是,到底有没有投资风险?如果有,到底有多大?股市波诈诡异,楼市高烧不退。这紫金城的“稳稳当当拿分红,养老就不怕”的承诺,含金量该是多少啊?难道确实“这是最后的机会”吗?

订阅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来自: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