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湾小区是否构成欺诈?
作者:小米 日期:2007-6-22 16:43:26
根据与“鸥鹏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开发商宣传资料上的交房标准与实际有所不同,望你处答复。
一、小区面积:根据《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本商品房项目名称为“回龙湾小区”开发商为“重庆鸥鹏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小区用地面积为269210㎡建筑面积581156㎡。请问实际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是否达到以上标准?
二、设施: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小区一期配套设施有游泳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幼儿园、会所,请问至今有多少可以使用?(注意:这是一期的设施并不包括二期的,不要被开发商钻了空子)
三、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绿化覆盖率65%,绿地率不小于35%,容积率约1。85%。是否达到以上标准?
四、宣传资料上写明小区设有雨水回收系统,电子公告牌,公共设施电子监控系统。请问这些承诺在那里?
五、根据“鸥鹏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宣传“回龙湾小区”乃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至今小区已经大部份交工,业主居住环境是否达到该工程标准?
当初购房售房小姐所说小区内足球场、大游泳池、小学这些至今都没有(小区大部分业主可以证实)是否构成欺诈?
评论: 0| 查看次数: 189
发表评论

订阅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来自: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