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建设占用耕地比重下降 土地违法行为抬头
作者:小米 日期:2007-9-17 13: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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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部:建设占用耕地比重下降 土地违法行为抬头 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同志介绍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方面情况,并回答了记者问。新华网对此进行了直播。 甘藏春说,2003年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加强土地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改革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两个重要文件,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甘藏春强调,这些突出问题如不及时加以整治,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危害。一是影响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落实,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我国现有耕地仅有18.27亿亩,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还要占用部分耕地,加上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任务十分艰巨。违法违规用地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乱占滥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如不加以遏制,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就会落空。二是削弱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取得的成效,干扰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严把土地闸门是我国目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核心是有效调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节奏,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但违法违规用地突破了建设用地控制总量,大量土地非法入市,造成土地供应结构和布局失衡,扰乱了正常的建设用地供应秩序,加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快增长。三是侵害农民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我国,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并且具有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国家依法征地,实行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安置制度。但违法违规用地单位采用“以租代征”等方式规避补偿安置,一旦企业效益不好或破产,农民不仅拿不到租金,而且土地也无法复耕,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就会陷入困境。同时,由于“以租代征”用地协议非法,农民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极易产生纠纷,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 最后甘藏春说,最近国务院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加强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严格监管,敢于碰硬,抓一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示,国土资源部对当前的土地管理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2、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注意到这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一个重要的查处对象就是“以租代征”,我想了解一下,在各种土地违法行为中,“以租代征”占有什么样的比例?怎么样认定这个行为?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因为做法比较隐蔽,有什么针对性的措施? [甘藏春]这是一个比较有水平的问题。 “以租代征”是这几年土地违法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它的实质就是农村集体土地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逃避土地计划调控,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调控,直接进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行为。“以租代征”行为不仅是严重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违背土地管理、违背国家长远利益的一种行为:第一,从世界各国来看,无论土地实行公有制的国家还是土地实行私有制的国家,土地管理的一个通行规则就是用途管制,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者、土地的使用者对自己的土地如何进行使用,按照何种用途使用,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划来进行的。1996年,当时为了研究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我到欧洲访问瑞士的苏黎士大学一位教授,跟我谈土地的时候写了一个公式,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土地权利等于民事权利加公法管制,也就是说,看待土地权利,单纯的民法观点是不完全的。所以这一点恰恰是很多学者观点应该予以重视的一个问题。 [甘藏春]第二,“以租代征”还规避了国家对农用地转用的速度、规模、总量的控制,大家知道,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土地政策是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就是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总量、时序,“以租代征”行为规避、破坏了国家土地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第三,从长远看,“以租代征”可能最终会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由于土地的交易是自发的,也不受法律保护,交易的双方,农民始终处在弱势地位,一旦发生种种法律、经济的纠纷情况,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农民。因此,我们决定把“以租代征”作为这次百日行动的重点。 [甘藏春]至于“以租代征”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目前看,之所以成为违法的主要形式,就在于这几年严把土地闸门、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还有监督监管的加强,依法审批的闸门应该说管住了。这样,很多地方、很多企业为了逃避监管,就利用“以租代征”的形式来进行非农业建设。当然,关于集体土地的问题,也有很多观点,有不同的看法。 3、 [人民日报记者]有这样一个说法,土地违法行为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呢?就是因为执法力度不够,有点手软,存在着以罚代法、以纪律代法,特别是对有一些级别的领导责任人处理偏轻,当时撤职了,换个地方继续做官了。我的问题是,是否存在这种现象?在百日行动当中,以及今后的工作当中,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 [甘藏春]这位是土地方面的资深记者,所以问的问题很尖锐。 加强土地执法,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是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应该说,这些年土地执法的力度一直在加大,2003年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又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督察制度实施一年来,先后对12个省、市、自治区发出了督察整改的意见书,点面结合进行了整改。 另外,今年以来,又开展了几项专项执法行动,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土地违法违规的专项行动,还有监察部、审计署开展了土地出让情况的专项清理,还有农业部等七部委开展了涉及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上国土资源部的百日行动,应该说土地执法的强度、密度如此之高是历史上不多见的,总的来看,土地执法工作是逐步加强的。至于说软或不软,我的看法是这样,我们国土资源管理战线也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要硬起来,要铁面,要克服种种体制、机制的原因,把土地执法工作做好。谢谢你的指教,我们会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的,至于多少官员受处分问题,请张新宝同志回答。 [张新宝]说到土地执法当中偏轻偏软的问题,在现实当中确实是存在的。行政处罚有的时候往往是罚款了事,对责任人的处理,有时候也往往处理不到位。我们目前正在努力改变这种状况。从这几年情况来看,土地执法的力度正在逐步加大,讲到处理人的问题,我们过去往往处理的都是乡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处理了一大批。从这几年开始,逐步也处理到县市级、地市级的干部,去年还处理了两名省级干部。 4、[财经杂志记者]我刚刚看到了百日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上说,要通过媒体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并且要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 张局长刚刚提到的大城市,有67%的新增建设用地都是“以租代征”,是不是可以点一下到底是哪个城市。第二,到底哪一级政府签署的这样的“以租代征”的协议?第三,这些建设用地到底是用于哪些项目?其中有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项目?第四,对这种城市的违规行为打算如何整治?谢谢。 [甘藏春]你提的这个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也希望赶快满足你的要求。应该这样说,这几年土地执法过程当中,始终得到了媒体的关心、支持,有很多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都是媒体发现,我们一起行动,我要真诚地说一声谢谢。至于你要求的曝光,我们已经有安排了,下周之后你就能听到消息,比你只要求一个城市要大,对典型地方、典型案例曝光,在百日行动当中都有安排,对地方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到时候再邀请你参加我们的新闻会。至于“以租代征”的形式,一种是乡镇政府签订的,一种是村委会签订的,一种是农民个人签的,不可能到县级以上政府。 5、 一城市乡镇企业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面积达67.4%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全国范围内的“以租代征”占新增建设用地或者说占违法用地的比例,正在清理当中,这个数字很难说。从小范围来说,我们最近一段时间清理了70个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属于“以租代征”的,宗数上来说占了9%,面积上来说占了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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