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人筹办焰火晚会为名 骗来78万巨款自己买房

李明谎称可以通过中央领导的家属及秘书帮武先生筹办一场焰火晚会,借此骗财78万余元。记者今天获悉,海淀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13年。

武先生欲在南京举办春节焰火晚会,借此来销售烟花爆竹。了解到此事后,李明向武先生谎称自己认识中央领导的家属及秘书,可以从中协调,把事情办下来,但需要“运作费用”。

2004年2月至10月间,李明先后以办事为名,骗取武先生现金及手机等财物共计78万余元。此后,李明利用部分赃款,以妻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随后销声匿迹。

2006年10月13日,武先生在河南郑州将李明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





文章来自:本站原创
Tags:
评论: 1| 查看次数: 94
发表评论
昵 称:
验证码:
内 容:
字数限制 800 字 | UBB代码 开启 | [img]标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