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公开不是遏止房价邪涨的好办法

    4月23日,央视《新闻调查》播出了“上海楼盘房价虚高内幕:每个环节都存在人为操纵”的节目。在上海一个对外公开售价每平米1.7万/平米的楼盘当中,有知情人报料其真实成本应该在6000元/平米左右,而开发商大老板提供的帐面成本已经在1.2万/平米左右了。房价成本能不能公开又成为人们争论的热点,善良的人们无非就是希望通过把房价的高成本公开以后,让暴利获得者能有个良心的发现。


    上海一直是中国房价飙升的引领者05年率先突破每平米过万元,也曾率先创下每平米十万以上的天价纪录。在房价连续邪涨几年后的今天,人们实在弄不明白高房价的背后其实成本到底是多少?利润到底有多高?央视《新闻调查》证实在开发的每个环节当中都存在着人为操纵的因素,成为使房价抬高的重要原因。高房价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去年广东省建设厅就曾经以“容易造成对(房地产)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的影响”为由,否决了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公布房价成本的要求。作为公众或购房人本来只关心房屋的售价高低,建设过程中的费用支出与最终用户已经没有多大联系了,但现在人们非要开发商公开房价实在是被逼无奈,一是房价高的实在离谱,让人忍无可忍;二是开发商们也叫苦连天,非说开发商们只挣得不到7%的利润,这也让人们挺生气,几千块只买块屁大的地,那花出去的钱见鬼了吗?


    高房价究竟是不是开发商所为?开发商是不是背了黑锅?把建设成本一公开不就全明了吗?所以人们要求公开成本,吃亏也要吃在明处。但开发商并不想通过这种方式证明自己的清白,一些主管部门也不愿意把所有的程序凉晒在公众面前,这其中的原由自然很多。实际上,公开不公开房价成本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一、正像潘老板曾经表白的房地产利润率一样,不超过7%,且人家是拿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来说话的,你不相信咋办?如果有关部门再统计个让你打死都不相信的房价成本来,不又给开发商们一个表白自己的证据吗?而这是有可能的,楼盘的选择、成本的摊入归类有很多文章可做,购房人终究还是行外人吧。


    二、让开发商公开成本,有点强人所难,人家企业是私营公司,凭什么要把人家家里的买卖全告诉你们外人?人家私人企业的目的就是挣钱、挣多多的钱,都公开了,你们眼红怎么办?除非上市公司属于公众企业,不定期公开有关资料都不行,要求其他企业公开内部资料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公开成本的成本也是蛮大的,如果开发商自己发个公告什么的你能相信吗?像调查电视收视率那样打几个电话,做个报表能可信吗?要想做到准确、有效,必须由独立的调查机构会同会计师事务所之类的专业机构做大量的工作才行,这个成本由谁来承担?项目之间的成本相差有较大的差距,如果搞全了工作量那是相当的大呢。


    四、实际上社会上的房价成本还是有个大概数的,作为房屋成本的构成,主要的不过拆迁、建造、土地、银行利息、报批手续、市政配套、企业利润几大项,而决定性的成本又是前三项,与现在奇高的房屋售价相比,后三项实在可以认为只是零头的零头,并且又有公开的文件可以查阅。拆迁成本国家有个标准,针对不同的项目虽然有个地区差别,但这项费用并不神秘的不可预测;土地成本在实行招拍挂之后,已经非常透明;至于建造成本,可以说多年来没有什么变化,也从没有人说过,高房价是由于民工的工资太高造成的。我们唯一不能弄清楚的可能就是银行利息这一块,而利息的变动与开发商的实力有大多关系,但根据国家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根据项目的大小,计算个大概数也并不难。这样看来,房价成本并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这个实在的成本可能比当前的售价低了不少。


    五、从另外的角度来看,房地产的暴利也是有目共瞩的,何需非要窥视人家的隐私。比如分期开发楼盘的成本应当说是没有变化,因为都是一次性购地、一次性办理的前期手续,但售价确是一次比一次地抬高;开盘后并不旺销的楼盘,经过策划包装后,有的经过虚假造势后,冠上个好听震撼的广告名字“某某城、某某花园、某某广场”之类就陡升了不少的价格;同等地域的项目,开盘越晚的售价越高,所以很多开发商急着占地,却不忙着盖房,以北京为例8.31大限之后政策性过关的地块竟有70%以上的地块已经闲置2年以上,开发商不怕被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的原因,不能说与延期开发的暴利无关。


    六、由于当前的房屋售价,基本上没有在成本的基准线上变动,那弄明白个成本又有多大意义呢?正像人们了解的房屋成本不会太高一样,开发商依然采取各种营销办法把个房价搞的高高的,那样你知道的再清楚也是徒劳的。


    所以说,弄不弄清楚开发商的楼盘成本,都不会使房屋售价降低下来,像马克思说的:有了超额利润,资本就会疯狂起来。主动降低自己的利润率,那还是资本吗?因此,人们不要再企图通过公开成本之类的手段来遏止疯狂。实际上,房地产市场的暴利和黑幕,人们并不是毫不知情,咱们也想想有谁愿意暴露自己的隐私在光天化日之下呢?




[本日志由 于 2007-6-27 15:51:49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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