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也有李鬼
作者:想要去北极 日期:2007-6-28 14:06:39
假如北京中远地产不发生以上事件,该公司还有可能以中远地产的名号继续进行市场活动,看来房地产企业也要保护自己的名号。
日前,房地产圈里热传的事情就是,远洋地产公开表态与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乍一看,这不是一家公司吗,而按照远洋地产官方网站的那则“关于‘中远老总诈骗6000万’的澄清说明来看,原来是两个互不相干的公司,促使远洋地产站出来公开表态则是源于一则报道。
据此前有关媒体报道,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红,以交纳保证金开具承兑汇票为名,先后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间,诈骗裕峻控股集团以及上海特强钢铁贸易公司两家单位5900万元。案发后尚有3000多万元诈骗钱财未予退还。今年5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依照法律规定最终判处孙国红无期徒刑。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使社会各界纷纷将此案与远洋地产联系起来,认为北京中远房地产和远洋地产为一家地产公司。而产生混淆的原因正是“中远”这个字号,两家公司名称中均使用了“中远”的字号,使得原本没有任何关联的两家公司被牵扯到一块,也使得远洋地产卷入到一场无端的质疑中。而这对已经具有品牌效应的远洋地产来说,绝对是非常不利的。
从远洋地产的行动来看,他们还是积极进行了“保护”品牌的行动。按照其声明来看,“公司已经就该公司侵害我公司商号权的违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同时,在通过向通州有关主管部门递交行政撤销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推进工作等多方面的努力后,通州区工商局作出吊销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决定。
我们无从考证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是否就想依靠大树好乘凉,但其最终所发生的事件对远洋地产的品牌,绝对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我们试想,假如北京中远地产不发生以上事件,该公司还有可能以中远地产的名号继续进行市场活动,看来房地产企业也要保护自己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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